随着2017年的到,年票制已成过去式
上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向全省发出了取消年票的文件。意味着文件中提及的地市,不需再交车辆通行费。点此回顾 :
《18地市年票制正式取消, 拖欠年费需补缴!》
然而
后年票时代,追缴消息又起,争议并未停歇
如果你2016年及之前欠缴了年票费
那得注意了
在全省18个取消年票制的城市中,近日已有12个城市( 汕头、韶关、汕头、云浮、湛江、佛山、珠海、茂名、河源、东莞、广州、清远、惠州 )公开表态将追缴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年票费,并且出炉了追缴方式和追缴期限。
东莞、清远、惠州明确了年票补缴期,东莞为4个月,清远、惠州为1年,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汕头、珠海、东莞、茂名、韶关、惠州等6市明确了追缴措施,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社会信用不良记录,可能对个人交通出行、贷款或其他公共服务形成影响。
1、该不该追缴?
年票制取消非因不合法,追缴由各地依法处理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个观点是,很多车主认为“年票制被取消是因为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 ”
事实上,尽管年票制被取消,但省级层面相关部门从未认同年票不合法的观点。省交通厅曾表示年票制“ 于法有据” ,近日的公开回应中亦肯定了年票制在提高道路通行率方面有过积极的历史意义。
对坚持缴年票的车主不公平
一种观点认为:
不少车主多年来坚持缴纳年票费,如果部分车主欠费不缴,这对缴费车主是一种逆向的不公平。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
如果要说不公平,就要追溯到年票制政策本身上,这项政策在制定之初,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方式就已埋下了不公平的因子;而年票制的合法性又颇具争议,如果按照上位法,车主对年票费有“拒绝权”。
事实上,关于欠费追缴的争论无论怎样延伸,最终又将指向年票制的合法性问题,而这正是过去多年来年票制争议的核心,也是年票制取消后依然没有结论的“死结”。
2、各地有没有权利进行追缴?
按照省交通厅近日对年 票制热点问题的公开回应,“对于未缴年票问题,由各市依法依规处理,具体以各市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也就是说,年票制是地方性政策,年票债务主要由各地承担,而是否追缴目前也由各地自行决定。
3、不缴会有什么后果?
从目前12个地市公布的追缴信息及过往经验来看,追缴年票欠费主要有两种手段:
一、通过施加高额滞纳金,法院强制执行方式硬性推进
年票征收部门会给你发追缴通知,按规定,跨年度缴费从欠缴之日起,会按日收取2‰的滞纳金(最高980元封顶)。举个例,要是没有买2016年的年票,那2017年1月1日起,按日收取2‰的滞纳金,365*2‰=0.73,也就是说如果拖欠一年,那就要付73%的滞纳金。0.73*980=715.4元,也就是说拖欠一年的话,单单滞纳金就要交700多元。
二、将欠费信息纳入个人或企业征信系统,形成隐性威慑。
如上文所说的汕头、珠海、东莞、茂名、韶关、惠州等6市 。
三、另外补充一点,年票目前与车辆年审、报废、过户、迁出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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